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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自来水公司 隆昌市第四净水厂项目 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凯发娱发k8隆昌市自来水公司 隆昌市第四净水厂项目 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决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潜在的竞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隆昌市第四净水厂项目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业主:隆昌市自来水公司。 三、项目内容: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隆昌市第四净水厂项目编制项目核准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专题评估方案报告编制所需的调查收资、现场勘察和专题研究,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题报告,取得主管部门对专题报告的评审意见并办理符合要求的手续。 四、资金来源:隆昌市级财政和业主自筹。 五、竞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土地整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1年,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含)以来任意6个月纳税、缴纳社保证明)。 六、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公告、获取、报名时间 1.项目公告:(www.lchzls.com)凯发娱发k8首页-公示公告。 2.文件获取: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竞标单位持竞标单位介绍信(原件),到隆昌市古湖街道环城南路三段636号自来水公司重点办现场报名并拷贝竞争性谈判文件。此为本项目竞标报名的唯一途径。 3.报名时间:从2020年7月13日9时0分至2020年7月14日17时0分截止。 八、竞标单位须提供以下手持件参加谈判会议: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 2.企业2019年1月(含)以来任意6个月纳税、缴纳社保证明(原件); 3.若法人代表参加竞标,须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4.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须出具附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和身份证(原件)。 6.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原件)。 九、竞标人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7月17日15:00时(北京时间)。 1.竞标文件必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受。 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竞标文件。 十、谈判时间:同竞标人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隆昌市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 地 址:隆昌市环城南路三段636号 邮 编:641520 联系人:陈先生(隆昌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电话:0832-3956689 隆昌市自来水公司 2020年7月13日 |